(一)關於同性愛
文:王進財牧師
1989年起我在芝加哥神學院(CTS)進修時,課餘之暇常在世界上獲得最多諾貝爾獎的芝加哥大學校園散步(因為CTS在同一校園內),在芝加哥大學校園的佈告欄上,常看到有關同性戀活動的公開廣告。當時心裡不禁寒蟬:怎麼那麼大膽、如此公開、難道如此首屈一指的世界性大學,都不禁止而且還放行同性愛?
想不到1991年,我擔任芝加哥神學院國際學生會會長期間,當學校召開社團會議時,神學院突然多出一個新的組織,稱之為同性社團。我更驚訝不已,怎麼這樣的團體可以在有名的芝加哥神學院被允許成立?我真的不懂。只乖乖地聽坐在我身旁的第一任同性愛社團的會長,開玩笑地自我介紹,說:「我是人,我需要愛與被愛。……如今我在同性裡找到了愛。這是為甚麼,今天我是CTS新社團的代表的原因….。」記得那時,社團代表們都對她微笑,拍手表示歡迎之意。我訝異!
幾年後,我在芝加哥神學院的學妹楊雅惠牧師,竟然在保守的台灣台北成立華人世界第一間的同光同志教會。如此舉動,讓在溫哥華牧會的我更是驚訝不已…。
20幾年來,我心裡擔心的同志愛等等的話題,終於浮上檯面,而且在極短的時間內,就成為今日的台灣社會、立法院和教會必需共同面對的嚴正議題。同性婚姻可以嗎?伴侶關係可以合法化嗎?多元家庭如何可能?這都是非常棘手的時代性新議題。我希望、我也如此禱告,更要誠心拜託所有同工好友們,這類話題,請不要讓它成為我長老教會召開總會時年度表決的議案。這類話題,也請不要在長老教會的神學院成為公開辯論的議題。因為—
1. 無論怎麼爭辯,總是有人贊成,也有人堅決反對。惡魔常以 一個尖銳的議題,分裂整個群體前進的方向和使命感。不要 因小失大,因為在上帝的國度裡,還有許多更重要的福音 和見證,需要我們更迫切同心去傳揚。
2. 對那些已經持有既定立場的人,無論怎麼爭辯,他的立場都 不會受對方的論述影響,反而越辯火氣會越大;越辯會越失 去理智和信仰的溫純。激辯的方式會使話題失焦、也容易使 人失態。
3. 長年的好朋友,很可能因為對這個議題的不同堅持,化友成 敵,會很可惜。
4. 至今,無論美國、加拿大或歐洲各大基督教會,只要他們把 這議題推上總會討論與表決,沒有例外地,最後都造成該教 派的嚴重分裂。不能不小心處理。
一夫一妻的制度絕非完善的婚姻制度。它是目前最被普遍接受
的婚姻制度,卻無法滿足每一個人的特殊需要。這是事實。多少人
一生當中,生命和人格受到最大傷害的地方,可能不是別處,而是
自己的婚姻和家庭。這也是事實。我們所敬仰的信仰偉人,從亞伯
拉罕、到頒布十誡的摩西、再到耶穌的先祖大衛和充滿智慧的所羅
門王,他們都不是一夫一妻的遵守者。這更是事實。可見一夫一妻
是後期的產物,這句話,若對聖經歷史有深度了解的人,應該會接
受我的看法。
一夫一妻的制度絕非完善的婚姻制度。它是目前最被普遍接受
的婚姻制度,卻無法滿足每一個人的特殊需要。這是事實。多少人
一生當中,生命和人格受到最大傷害的地方,可能不是別處,而是
自己的婚姻和家庭。這也是事實。我們所敬仰的信仰偉人,從亞伯
拉罕、到頒布十誡的摩西、再到耶穌的先祖大衛和充滿智慧的所羅
門王,他們都不是一夫一妻的遵守者。這更是事實。可見一夫一妻
是後期的產物,這句話,若對聖經歷史有深度了解的人,應該會接
受我的看法。
(註:一夫一妻制在1930年納入中華民國法律,1970年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)
若真要討論這些話題,除非彼此能有如下的互動基礎:
1. 訂下彼此能溫和對話的紳士態度。
2. 訂下不做人身攻擊的紳士約定。
3. 能平心靜氣地先聆聽對方的核心觀點,然後再很有耐心地闡述
自己的所信。
4. 為能真誠探詢更深更廣度的未知真理,大家願意先把傳統的教
義和禮教放一邊。因為在浩瀚的宇宙中,我們所知的遠不及於
我們所不知的。知識和能力非常有限的你和我,誰有權去裁定
許多未知的天國真理呢?唯獨上帝。
我擔心,教會界裡有太多堅守傳統價值觀的人,只要一聞到有人跨越傳統教義一步,立刻定罪的石頭齊飛,砸得你活不了也死不得。這是為甚麼我說:在整個大環境還沒有成熟到可以
真心對話的程度,寧可不要讓這類議題在總會和神學院公開討論的原
因。我在加拿大長老教會體系下牧會十幾年,感謝上主憐憫,加拿大
長老教會總會曾多次成功化解諸如此類的議題進入總會年會表決。合
一,總在彼此的互愛、互諒、與包容下誕生的福音果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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